河道费计税依据是当期的销售收入和营业收入或按户、种植面积等,根据《河北省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征收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征收标准确定如下:
(一)生产、经营性企事业单位按当年销售收入和营业收入的1.0‰计征,其中保险企业按保险费收人的1‰,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按营业收人的1‰计征;亏损生产企业和商业零售企业按当年销售收人或营业收人的0.5‰计征;商品、物资批发企事业单位按当年销售收人或营业收人的0.25‰计征;
(二)个体工商户每年每户按20元一100元计征;
(三)工资收人高于本省规定最低工资标准的城镇职工按每人每年10元计征,工资收人低于规定标准的城镇职工免征;
(四)从事种植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按年度每亩征收1-3元;从事规模养殖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按年销售收入的1‰计征。
河道费什么时候停征的?
2017年河道费已停,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规定,2017年4月及以后纳税人申报的税款,不再征收河道工程建设维护管理费,因此,自2017年4月起,纳税人不再缴纳河道费。
河道费已经停了,纳税人如何办理河道工程建设维护管理费停征手续?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直接办理相关手续,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增值税、消费税时,纳税人无需另行申报。
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