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理赔程序一般有哪些?交通事故理赔材料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3-03-08 09:42:46 文章来源:京华在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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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理赔第一步: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警。当发生交通事故时,要注意保护好现场,及时报警及急救120,以便交警部门查清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及双方责任的认定,当事人或委托当时发生交通事故时在一起的人及时向交警部门反映事故发生的真实情况。这样有利于分清双方责任。发生交通事故后保护好现场十分重要,是交警部门认定双方责任的关键,不要为了推脱、逃避责任(或者有侥幸心里)破坏现场,甚至逃逸,这样会导致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甚至构成交通肇事罪承担刑事责任。

交通事故理赔第二步:医疗费凭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住院费等收款凭据,结合病例和诊断等相关证据确定。这一规定明确阐明医疗费的赔偿,当事人必须向法院提供病历、诊断证明及医疗费住院单据,法院才能支持当事人要求赔偿的主张,因此,当事人受伤住院,注意保管好医药费住院费单据、病历、诊断证明,及一日用药明细条等单据。

交通事故理赔第三步:进行伤残鉴定和财物损失评估。出院后,当事人身体伤害程度较大及财物受到损失的,要及时到伤残鉴定部门及财物损失评估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和财物损失,便于交警部门调解或者到法院起诉,要求侵害人支付伤残补助费及财物损失。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交通事故理赔第四步:先调解,调解不成应及时诉讼。收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及时向交警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或者对方不同意调解,应及时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也可不经调解直接到法院起诉。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理赔第五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注意诉讼时效。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人身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为一年,一般从伤害之日起算,如果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法院将判决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法律保护。

交通事故理赔第六步:诉讼期间,注意财产的保全。提起民事诉讼,要注意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查封、扣押、冻结被告的银行存款或者其他财产,被告车辆投保的,可申请法院查封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金。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诉讼保全措施是原告为了防止被告转移、隐藏、变卖财产的有效措施,可确保法院判决或调解生效后原告及时获得赔偿。

交通事故理赔第七步:判决或调解生效后,被告不履行赔偿义务的,要及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交通事故理赔材料有哪些?

1、医院住院病历;

2、门诊病历本

3、出入院证明

4、检查报告;

5检查报告单;

6、用药清单;

7、医疗费发票、后续医疗费证明残疾辅助器具费发票关于需要护理的证明、护理费发票或收条

8、交通费住宿费票据:

9、关于需要营养的诊断证明(如果有);

10驾驶证、行驶证

11、受伤者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明(如果有)身份证明未成年子女或年迈父母的户口本、以及视情况提供家庭兄弟姐妹户籍证明(如果有);

12、交警队责任认定

13、司法鉴定书和鉴定费发票(如果已鉴定)

14、关于休息误工的医疗诊断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单或者收入证明、个人所得税交税证明,扣发工资收入证明(如果有);

15、视情况提供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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