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羁押期限有多长?侦查羁押期限怎么算?
发布时间:2023-07-07 09:29:59 文章来源:京华在线网
当前位置: 主页 > 金融 > 正文

侦查羁押期限有多长?

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6条的规定,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

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7条的规定,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推延期审理。

3、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8条的规定,下列案件在《刑事诉讼法》第154条的规定的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

侦查羁押期限怎么算?

1、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54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由公安机关决定,无需人民检察院批准,但须报人民检察院备案。

2、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完毕移送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期限。

3、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4、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5、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自收到发回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6、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的案件,审理期限应当从决定转为普通程序之日起计算。

标签: 侦查羁押期限有多长 侦查羁押期限怎么算 侦查羁押和拘留的区别 刑事拘留37天后不放人怎么办

最近更新

关于我们| 广告报价| 本站动态|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信息举报|

联系邮箱:55 16 53 8 @qq.com

同花经济网 京ICP备2021034106号-50

Copyright©2011-2020  www.thxxww.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