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下乡是根据国务院在2009年1月14日公布的《汽车行业调整振兴规划》提出的一项惠农政策,是国务院作出的重要决策,既是实现惠农强农目标的需要,也是拉动消费带动生产的一项重要措施。2009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对购买1.3升及以下排量的微型客车,以及将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报废换购轻型载货车的,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2010年初,“汽车下乡”政策实施延长一年至2010年12月31日。2012年10月,新一轮“汽车下乡”政策有望近出台,主要是推进1.3L排量以下的微车进军农村市场。对农民购车给予车价10%的经济补贴,最高每辆补贴5000元人民币。买汽车前,先看好是否是下乡补贴的汽车。购买时,记住索要“汽车下乡”标示。挂牌前,先复印两张“汽车合格证”,并保留一张,这个最重要。
汽车下乡补贴如何申领?
1、前往汽车下乡指定销售网点,购买符合补贴条件的车型;
2、准备好以下证件手续:
(1)购车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2)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加盖本辖区车辆管理部门业务公章)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6)购买人名字的粮食直补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7)汽车下乡标识卡。
3、前往所在地乡镇财政所申报补贴资金。
4、等待乡镇财政部门审核,并报送县财政部门。
5、县财政部门会在15个工作日内发放补贴,补贴将拨入用户个人储畜存折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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